「上市公司」南亚电贴出调薪公告,男生调薪800元女生调薪650元。引发性别歧视议论,比较让我悲伤的在于,明明就是性别歧视的问题,却有为数不少的网友仍然坚持「有得领就不错了」「男人与女人原本就角色不一样,不同薪水也正常」
南亚公司这只工会所发的会讯,其实充满了无奈,然而没有这篇会讯,我还真不知道,原来台湾还有很多人自愿停留在光绪时代,而且出现在脸书上告诉大家,我还活在这个年代。
男女同工不同酬,或许是「上市公司」南亚电,乃至于其他不胜枚举的其他公司普遍现象,而到处也都会看到类似的嘲讽,例如有篇漫画,把男女的薪资结构进行对比,第一年,男员工三万,女员工两万八;第二年,男员工三万三,女员工两万八;第五年,男员工四万,女员工还是两万八。但是到了第六年,男员工变成零,女员工变成六万八。
是这样吗?那怎么我遇到的个案,许多都是给老婆五千元,要她打理一家四口的一个月大小开销?
这篇会讯之所以离谱,不在于一百五十元根本不足以装上小鸟的成本,而是「上市公司董事长」,视法令于无物,蔑视性别工作平等法对于同工同酬的要求,而企业工会不敢拿出法令跟公司对抗。真的亏损,那么资方讲两句干话,说声共体时艰,员工还能如何?但既然资方这么「慷慨」,连年亏损还想加薪,亏损对不起股东也就算了,明目张胆的带头歧视,到底把法律放在何处?
比较让我悲伤的在于,明明就是性别歧视的问题,却有为数不少的网友仍然坚持「有得领就不错了」「女人本来就可以靠美色」「办公室粗重的工作男人做,加薪比较多也是应该的」「我们办公室就是信奉把女人当男人、男人当畜生用」「这就是传统,还能怎样呢」「法律本来就是做参考而已」「男人责任重大,女人随时可以回家顾小孩」「男人与女人原本就角色不一样,不同薪水也正常」「女人可以请生理假,男人有什么?」等等的歧视性语言,让我意外发现,原来性别平等,在很多人眼裡竟然还是不应该的。
哈萝?(语气高八度),这件事情的症结点在于,现在已经很少有工作内容必须要以性别做区分了,如果资方真的认为,性别会影响工作表现,应徵时就应该详细叙述原因,如果不影响工作内容,薪资就应该全面平等。这不是法律而已,却是基本的道理。
你以为我看到一百五十元?不,我看到一根性器官,叫价一百五十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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