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招聘面试官如果要求找工作求职者加入微信好友,求职者可以拒绝吗?企业经由找工作求职者的社群网路来获得资讯,看似稀松平常,但在获取的方式上,不要因为无心的言辞,让公司陷入这种争议之中,目前主管机关对于就业歧视就像是探测地雷般的敏感,还是要小心为上呀~

一、微信如果有设隐私机制,就是代表找工作求职者的个人隐私:
其实微信是有隐私设定的,也就是除非是好友,否则是没有办法看到使用者的个人资料及相关的讯息,因此微信的内部讯息其实就属于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范围之中,未得找工作求职者的同意,面试官不可强迫、要胁找工作求职者提供资料。
二、越来越多的企业想用微信来搜寻求职者的资料:
其实应该是企业被劳动法令搞的神经紧张,所以在面试之前希望可以搜寻多一些找工作求职者的相关资料,如果面试官没有受过训练的话,是无从判断对方说的是真是假,因此才把头脑移到找工作求职者的社群网站上,因为私底下跟台面上永远都不会是同一种面向,但…我真的不建议用这种方法,因为会有触法的风险。
三、相关法令的规范:
就业服务法:
雇主招聘或僱用员工,不得有下列之情事:
要求找工作求职者提供非属就业所需之隐私资料,违者罚6~30万元。
如果还因此做为录取员工与否的基准,是有可能被求职者投诉「就业歧视」,这两个月我至少接到12个类似的案子,面试官还是要得小心应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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