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身体不适,仅以「口头告知」要请病假,这个是否有算程序上的瑕疵?其实是有争议的。

开始之前,我真的提醒各位,不要用微信去讨论法律上的争议,以此案来说,所有的细节都出现在对话记录之中,这如果上了劳动局,对企业主是大大不利的,这个个案不止是有没有请病假那么简单而己,我们今天拿出来与各位讨论。
一、请问该间企业的请假程序在哪?
争议点在于员工身体不适,仅以「口头告知」要请病假,这个是否有算程序上的瑕疵?其实是有争议的,不过在对话纪录中,我们可以明确的看到老板的确知道员工有身体不适这个状况,因此就要回到一个基准点,员工请病假,雇主得拒绝吗?
看看条法令的规定,请病假是员工的权利,因此雇主要做的是请员工提供医生证明才是重点,而非死硬用扣薪的方式来处理,如果我是此案的调解委员,我看企业一定会被质疑。
因此企业的请假程序是什么?如果没有书面文件,那又如果制订准假的标准呢?这会是我质疑的第一点。
二、一日旷职扣三日薪,这到哪问都是有问题的:
旷职一日扣三日这句话是有语病的,雇主如何判定员工是旷职?如果没有前述的请假标准,且员工真的都有医生证明的话,哪来的旷职之说?
再者旷职当日最多是不计薪当日的薪资,那么请问多出的两日薪资是怎么回事,这极有可能被主管机关判定预扣工资。
看清楚这条规定,但有一点可以先提醒企业主,这一条的裁罚金额是1万~9万,这才是「到哪问才合理」的标准。
三、营业损失可不是老板说了算,要提供相关证明:
营业损失是否太夸张?我个人觉得这是老板的权利,但有一个前提,所谓营业额损失,必须要有清楚的说明及数据来做支撑点,因此我是调解委员的话,我会请老板提供以下的资料:
‧ 该店前三个月营业额
‧ 产品的品项及卖价
至少这两个资料才有办法让我知道员工不在的一天半之中,雇主实际受损失到什么地方,如果没有的话,我想这个依据是很难成立的。
四、员工该如何争取自身权益:
发函通知雇主三日内便直接解除劳动合约:
发函有一定的效力,所以我都会建议大家要学会写存证信函,我个人觉得是一个很好用的方式,通常资方收到文件都会有所让步,因为他知道员工是玩真的!并在文后注记会直接向劳动主管机关申诉。
三日后便直接向劳动局申诉:
发函之后就直接去申诉,反正最快也要5个工作日,因此在等待的期间,其实雇主就有可能会找员工协议来处理,但记得一件事情,没有拿到钱之前,不要去撤案,很多员工就是信以为真然后先去撤案,结果什么都没有拿到,切记。
这种案子每天都会有,我个人觉得这是一个学习的过程,员工要学会自我保护,企业也要学会尊重员工,今天的个案与各位分享!


Copyright C 2022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合肥招聘网科技有限公司
皖ICP备2021004308号-3
公安备案号:34012202341107 号
地址:合肥肥东中小企业服务平台201办公室 EMAIL:HR@cnzrc.com
ICP经营许可证:皖B2-20210355 人力资源证: 3401220020号
Powered by PHPYun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