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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竟然发错薪水!怎么办?

来源:合肥招聘网 时间:2018-05-20 作者:合肥招聘网 浏览量:

公司招募新人,面试时谈妥薪资3万元,但核发任用通知时,误打为3万3千元!这下该怎么办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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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所谓的任用通知其实就是Offer Letter:


一般来说,如果员工通过面试,公司都会发任用通知给员工,为避免观念混在一起,我都会统称为Offer Letter,重点就是通知『已通过面试』的求职者于『特定时间』前来公司报到的程序。


二、Offer Letter的一般内容有什么:


职务名称


上司名称


到职日期


员工薪资


员工奖金


员工福利


办公地点


每一间企业的规范其实不尽相同,但小弟是拿自身看过的文件来做一个基淮比较点,我特别标注红色的部份是最重要的,因为员工最为关心的就是此三项,因此企业在发出Offer Letter 的时候不可不注意,当然人资部门无论是投保或核发薪资都会以此文件为基淮。


三、Offer Letter如果出错的话处理程序为何:


此案最荒唐的地方就是多发薪资给员工,然后在第二个月的时候要求员工『接受』原来核定的薪资,我先说一下大略的处理程序为何: 


1. 出示最初Offer Letter 的内容


2. 用信件通知员工关于溢发薪资的状况


3. 用信件通知员工『不会追回当月溢发薪资』


4. 用信件通知员工『将会在下个月调整至正确薪资』


四、主管做错了什么事?


整起事件我会定义为…核发错误薪资即可,基本上主管B君的做法就是提油浇火,一是没有先调出原始文件来佐证公司原始的说法,二是用『乔的方式』让员工接受,中间完全没有书信的佐证,另外虽然发了新的任用通知,但结果员工没有签名,这也就代表程序没有完成,这是否会成为变相的扣薪,老实说还真的有风险!


五、如何处理这个问题:

 

1. 淮备好原始的任用通知文件


2. 淮备好这三年来的发薪证明


3. 不要答应员工的任何要求


4. 申请劳动局的调解


结语:


基本上我认为员工的诉求有其正当性,毕竟劳动条件的任何更动,特别是企业出错的前提下,都要经过员工的同意才是,虽然时间经过了三年多…但别忘了劳基法对于工资的请求权是『五年』…所以我不认为这个诉求不适宜,以此案例提醒各位看倌,不要犯这种很低阶的错误,与各位分享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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